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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福祥、杜怀国盗窃犯罪一案,两被告人均为技校刚毕业学生,犯罪时刚满17岁,到实习单位工作不久。工作中因嫌工资不多流露不满而受到单位领导批评,于是产生了报复念头,在一天晚上两人结伙窜入单位成品库,盗窃本单位加工的成品服装回家,但认识不到是犯罪。在庭审过程中,我们聘请技校老师组成少年犯罪案件合议庭,并邀请两被告人实习单位领导到庭参加旁听,会同公诉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以案件事实、证据、危害后果及罪责为重点,由浅入深,结合宣讲有关法律,促使他们明白了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为什么构成犯罪及犯罪原因,辩论结束后,增设法庭教育阶段,由陪审员及法定代理人进行说服教育,找准两被告人家庭比较困难、父母出资万余元让他们上技校不容易这个切口,使两名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都痛苦流涕,两被告人当场表示要痛改前非,接受惩罚,重新做人。
案例:张升平放火一案,这个被告人父母双亡,家中又无其他亲属,平日染上一些恶习,在村中经常干坏事,搞的四邻不安,为取乐放火焚烧村民的柴草,危害了公共安全,他的行为涉嫌放火犯罪。少年庭组成人员认识到,张升平是个孤儿,若按一般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程序审理,审理任务是完成了,但张升平有可能得不到很好的教育,不能深挖犯罪根源,日后可能成为当地的一个隐患。庭审时,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邀请陪审员参加陪审,由于他无其他直系亲属,少年庭成员到其村中,邀请支部书记担任代理人参加庭审。少年庭同志还主动拿出自己的衣服送给张升平,使他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心灵受到极大震撼,宣判以后,表示认真服法,好好改造,成新做人。村支部书记也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对法院工作了解比较少,今天看到法院的同志对一个犯罪分子都如此费心,他也感到自己以前做的不够,今后一定要配合法院工作,回去后同支部成员研究,等张升平
刑满释放后一定要好好帮教,避免其再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