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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工商局城关工商所现有干部职工34人,主要担负着城关镇100个村、4个居委会的642户国有集体企业、6473家个体私营业户的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团市委、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管理,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净化青少年的学习、生活环境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为青少年维权工作夯实基础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我们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的青少年维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青少年维全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积极与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今年以来,我所共与繁华、一中、九中、大华、密州路学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密州学村八处学校建立联系点,所里拿出精干力量,将学校包干到人、分片负责,通过师生了解学校周围对青少年成长不利的有关情况,及时受理侵犯青少年权益的案件。今年共在校内受理青少年投诉案件38起。三是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今年我所由镇教委牵头,在城关12所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巡回讲课,由专人讲解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有关法规,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观念。
二、加强管理,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首先严把登记关。坚决制止非法业户进入市场。严禁在学校门口开设游戏机房、录象厅、夜总会等娱乐项目,对经营图书、音像制品、电子游戏厅、录象厅、滑冰场、台球场等项目的业户,必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工作中,对这类场所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青少年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中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制裁。其次,加强监督管理,严把青少年消费品质量关。对学校门前的食品店、商店、文化用品店、眼镜店等学生经常涉足的场所,定期进行严格检查和清理整顿,确保消费品质量。第三,定期联合文化、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制止和取缔各种带有反动、淫秽、暴力、迷信等内容的音像、图书等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净化市场环境。
三、加大打假治劣力度,维护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由于我所组织宣传到位,家长、学生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涉及侵害青少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诉案件明显增多。如有的家长投诉孩子在某某书店买到了不健康的书籍;有的小学生带着买来的劣质足球来到我消协分会要求处理。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都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查处,依法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对侵犯青少年权益的投诉案件,我们优先受理,做到件件有回声。同时,我们把打假治劣、净化市场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横向检查与纵向检查相结合,城区检查与农村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挖窝端点检查相结合
。年内共立案查处侵害青少年权益案件24起,捣毁制造销售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商品黑窝点3处,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效的维护了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青少年
的合法权益,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不断开创青少年维权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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