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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诸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把创建“青年文明号”作为推动审判工作的有效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工作指标连续六年列潍坊市法院系统之首,先后荣获潍坊市严打先进集体、创人民满意先进集体、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各一次,
2005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命名为首批“全国青年文明号”。
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宁。工作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格诉讼程序,坚持“审务四公开”,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高诉讼效率,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限不超过22天,简易程序案件不超过10天,连续六年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无抗诉、无冤假错案。
注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通过写一份悔过书、上一堂法制教育课、签一份帮教协议、送一份司法建议、定期回访一次等“五个一”活动,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全程管理,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率明显降低。定期选择典型案例到学校现场开庭、公开宣判,让学生从活生生的案例中接受教育,较好地预防和减少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其经验做法先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予以转发,《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也分别作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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